【中国公共管理关键词】张捷 王诗宗丨网格化管理:中国基层治理的基础设施

发布者:李坤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270

摘要: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源自地方实践的政策工具,历经多年扩散创新,成为了中国基层治理的基础设施。其要义在于借助信息技术,对基层公共事务进行网格式划分,高位推动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层级贯通和治理重心下移,并通过考核与问责落实责任,以独特的运行机制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目标。网格化管理的出现,显著影响了科层制和网络化治理等公共事务治理的基本治理形式,也为一些中国特色的治理方式注入了新的元素,从而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产生了直接作用。由于网格化管理本质上是层级制升级和改造的产物,它可能存在着责任落实和问责的不合理、挤出部分人群的权利、压缩社会空间等弊端。不过,经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网格化管理可能积极推动数字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关键词:网格化管理;科层制;网络化治理;数字时代

本文来源:《治理研究》2024年第5期

作者简介

1、张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2、王诗宗(通信作者),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关注中国基层公共管理的学者及从事中国基层公共管理的实践者均无法回避网格化管理这一关键词。源自实践的网格化管理历经多年的扩散和各地不断创新,其地位得到了中央肯定和认可,逐渐成为中国基层治理的“基础设施”。网格化管理非但深度嵌入行政管理任务落实、基层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服务供给之中,与数字治理、整体政府等当代公共管理变革方向紧密关联,也对科层体制、自主治理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可见,网格化管理不仅因为其无可争辩的概念原创性和现实重要性,理应成为中国公共管理的重要关键词;而且我们还应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个关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关键词。如此,对网格化管理概念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其功能和运作机理,进一步探索网格化管理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就成为了一项必要的工作。

   一 、网格化管理的出现及演化   

       从词汇起源的角度看,中国公共管理的关键词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学者从管理实践中提炼并予以命名;另一类是由实践者命名,研究者使用并进行深化和挖掘。网格化管理属于后者。

       尽管对网格化管理最早发源时间地点存有不同说法,一般公认产生全国性影响的网格化管理最早始于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运用网格地图开展城市管理的做法:将辖区以万米为单元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由专门的城管人员全天候管控;网格员负责将“格”内包括灯杆、井盖在内的各种部件情况一一记录在案,并随时了解最新变化。较之以往的城市管理模式,它通过采用地理编码和信息技术,实现了城市管理的责任细分,表现出强大的治理效能。另一个有代表性的网格化管理创新出现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相较于北京东城区在中心市区开展的网格化管理,舟山普陀区的网格化管理侧重于社会治理。2007年底,舟山市普陀区试点开展了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以实现“多元化服务”为目的的社会治理工作。舟山因此成为中国农村网格化管理的“先行者”,开创了公共服务网格化的先河。源自北京和舟山的网格化实践,在治理目标、组织方式与城乡地域方面存有差异,但在实践逻辑和治理思路上却有相近的创新。来自两地的“首创”实践共同引起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此后,随着全国范围内网格化管理模式的扩散,上述实践的地域性差异在基层治理运用中得到弥合。例如2010年,北京东城区对网格化管理进行了再创新,其要点包括“人和物全覆盖”“服务大民生,从生活到就业”“资源大动员,条块融合服务基层”和“信息化协同”等;其中社会治理的功能得到凸显,而最初的地域特点显然已大为淡化。纵观网格化管理二十年的实践历程,其实践模式不断嬗变,形成了细节繁复的演化进程。

       第一个阶段的网格化管理侧重于单项管理功能的实现。例如2004年的上海市就至少存有分属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市场监管网格和街面网格化巡区,形成了辖区内多张单一功能管理网格并存的格局。第二个阶段的网格化管理以“职能整合”“一网多能”为特征。2010年北京市东城区进行再度创新时,将党组织、警务、司法、工商、卫生等多种职能网格与城市管理网格进行合并,形成了具有多元管理职能的社会管理网格体系。在这一阶段,地方政府通常会将多种社会管理问题纳入网格化管理中,“一网多能”的社会管理网格由此出现。在职能整合的过程中,网格管理逐渐由扁平化走向层级化,东城区便设立了区(指挥中心)、街道(分中心)、社区(工作站)、单元网格四个网格管理层级;此后层级化成为各地网格化管理的发展趋势。不过,单一职能的网格仍有存续,如警务网格、消防网格、安全生产网格等。第三个阶段以网格化管理走向“全要素网格”为特征。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这一方略以强大的政治势能推动网格化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的扩散。此阶段的网格化管理延续了职能多元化的趋势。实践中出现了纳入包括综合治理、公安、安全监管、市容管理、市场监管、水利等管理职能,以及劳动社会保障、文体、农业、医疗、民政等服务职能的“全要素网格”。随着全要素网格的出现,单一职能网格则相应逐渐减少。与上一阶段相比,在全要素网格管理中,行政职能的整合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共享化水平也因数字化技术引入得以提升。以基层自治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力量被系统地纳入网格管理中。因这类主体越来越多地介入到网格化管理中来,有学者甚至认为已经出现了“网格化治理”的新趋势,不过这样的观点显然会引起预料之中的争议。

       网格化管理仍处于持续演化过程中。由于基层社会的地域性、差异化特征,各地政府从治理情境出发,不断创新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形式。在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发源地舟山市,出现了服务于海域治理的“海上网格”。目前,该市以海上生产作业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的“海上网格”有266个。江苏省无锡市的下辖街道为了精细化开展基层民族工作,将街道民族工作融入社区网格,努力促成各族居民间的互动、互信与互助,开拓了网格化管理运用的新领域。上述治理创新说明,网格化管理已经成为基层治理的基础设施,承载了各项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代表着一种具有广泛适应性的新的组织形态,对传统的科层制、自主治理等都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网格化管理同样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设施。

   二 、网格化管理的概念解读及运作机制分析   

       网格(Grid)是一个多义词,在体育领域可指赛车“起始格”等,在地理信息系统中指对地理区域的人为划分,在信息技术研究领域指代图像处理中的“栅格系统”或计算机“网格布局”等。有论者认为信息技术领域的网格概念与网格化管理有承继关系。不过,网格化管理尽管从一开始就重视信息的流动与共享,但从概念源自地方治理实践的事实可合理推断,网格化管理的命名更可能受到地理信息系统中网格概念或网格一词字面含义的影响。为把握随实践阶段不断演进的网格化管理概念,我们可依据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从以下几方面解读其当下的内涵。

       第一,在治理结构方面,整体上看,网格化管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强化跨部门协同、深化公私跨界合作的产物,也即一种协调各方、跨越公私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更细节地看,网格化管理是通过将辖区按照人口、户数、性质等标准划分成一个个标准单元格,在单元格中对辖区进行巡查和收集信息,并将所有信息汇集入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再由一个中心驱动各条块、政社各方依据信息指令进行管理和服务,最终实现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的贯通的无缝隙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

       第二,在治理功能方面,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可用于基层治理领域各种管理和服务政策工具。网格化管理的诞生之初就是一种应对城市管理难题的工具,后来更发展为能广泛应用于各类基层管理的通用性工具,因此被认为具有“纯粹的工具理性价值”。更广义地看,网格化管理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动用社会力量,改变了政府部门、层级间在基层的割裂局面。

       第三,在历史维度方面,网格化管理改变了基层社会的组织形式。网格化管理显然有别于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以儒家文化为信仰基础、以血缘关系为人际纽带、以士绅为网络主干的传统基层治理,适应了当代社会价值多元、利益分化、高流动性等特征。网格化管理也不同于建国初期以单位制和街居制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管理双轴体制,这一体制通过“国家(或单位)办社会”实现了对社会成员的全员化管理。在网格化管理模式下,政府科层组织体系不断向下延伸,触及社会最基层。政府通过设置网格、招纳网格员,运用科层力量处理基层社会的细事、杂事,以期弥补当前社会自我修复能力的不足,促进基层社会的修复,体现了国家对于权力运用的自我修正。同时,网格化管理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数字化、网络化的技术方法收集、分析、整合社情民意,进而更有效地管理与服务。如此,在现有条件下,网格化管理成为“后单位社会时期”基层治理中的一种重要补充策略。

       第四,在管理流程方面,网格化管理是政府对基层治理机制、程序的调整与变革,旨在实现整合治理资源、跨组织业务协调、提高管理效率等目标。新的流程将问题采集—信息流转—中枢指挥分派—治理资源整合—问题处置—监督反馈等环节有机组织起来,力求达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精细化管控。

       概括起来,网格化管理是一种中国当代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设施”,它借助于人力投入,基于信息技术,将管理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建立了新的治理结构;通过细化管理区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上下协同、条块联动、政社互动。在社会需求、问题日益复杂多样的背景下,网格化管理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提升了基层管理效能和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近年来,因网格化管理的大范围扩散及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学界得以借据丰富的实践资料更清晰地揭示其运作机理。有学者指出,各地网格化管理的运作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都离不开网格划分、资源配置、责任包干以及考核激励四个核心环节。实际上,这也构成了网格化管理运作机制的基本要素。

       网格划分是网格化管理的前提工作。常见的做法是,以街道(乡镇)为一级网格,负责组织领导整个街道的网格工作;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根据人口、面积、资源、事务等因素划分二级网格;以社区(自然村)、楼宇、常驻单位、辖区中小型企业等为基本单位划分三级网格。其中,在规模较大的三级网格中,又可以进一步细分至四级、五级微网格。网格划分也使基层行政组织结构得以不断向下延伸,区县—镇街—社区三级管理逐步转变为四级或五级管理。基层网格成为了治理重心下移的组织与载体,并因而能够缓解城市街居“小马拉大车”、农村基层政权“悬浮化”的治理困境。

       资源配置是网格化管理运作的基础条件。网格划分可以实现治理重心下移,管理责任与服务责任随之更多地落实于基层,这也倒逼了人、财、权等治理资源下沉。一些地区为基层行政组织聘用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增强了治理“第一线”的人力和财力;上级职能部门派员进驻基层网格担任“兼职网格员”的普遍做法,不仅增加了基层人手,还为基层调动上级职能部门提供了“抓手”,强化了基层的行政权能。此外,在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过程中,各地一般会将网格化管理与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在各级网格设立党总支、(功能性)党支部、党小组等。这实际上是一种“组织资源”的再配置;通过这种再配置,党员在基层形成了精英网络,改善了熟人社会对行政的抵触及陌生人社会成员间彼此的疏离。

       责任落实是网格化管理的基本保障。落实责任,首先要填平条块之间、各条线之间的责任“沟壑”。网格化管理通过“首问负责制”等举措明确了层级、部门间开展行政协作的责任,克服了条块分割的管理“碎片化”问题。在网格化管理实践中,地方政府通常不需要改变原有的行政层级与部门设置,而在既有组织架构上新设一套网格管理层级与指挥关系,从而实现原有条块关系下难以实现的资源整合与信息互通。通过网格管理体系,地方政府能够将各职能条线与各级行政组织纳入综合管理联动机制中,增强政策执行中“块”对“条”的指挥控制权能。

       考核激励是网格化管理的重要驱动。如果说信息网络是网格化管理的“神经系统”,基层各级网格员便是网格化管理的“感官”。网格化管理依照辖区、类别、部件名称、归属部门、问题位置、所在网格等标准对政务信息进行编码处理,并纳入地理空间数据库,从而有序整合辖区内社会事实信息。这事实上也为考核网格员提供了基础信息。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通常还会查台账、看现场,对网格管理员日常工作及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网格信息员上门入户、信息采集是否到位,社情民意是否记录、上报反馈,群众对网格管理员是否知晓、是否满意,是否配合完成其他方面的工作等。使用基础信息和综合评价,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对网格员施以计分、排名及奖惩,从而对网格员形成有效的激励。

       需要指出的是,在网格化管理运作中,科技支撑的作用显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信息的动态全面及时更新,还是问题闭环处置和监督问责,都离不开信息的全方位快速流动和使用。可以说,网格化管理也为数字治理在基层落脚扎根开辟了路径。不仅如此,目前数字技术的大量应用场景都来源于基层,大量数字技术手段也被应用于基层的网格化管理,两者之间隐然出现了一种正反馈。

   三、网格化管理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前文已经说明,网格化管理可被视作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设施”。但如果仅仅将网格化管理的意义局限于基层,就未免忽视了它对国家治理的价值。应该看到,网格化管理不仅对当代公共治理的三大支柱中的科层机制和网络机制产生了冲击,还对中国独有的一些公共管理和政策执行方式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以“网格化管理”为前进方向。由此,网格化管理可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这一论断提供有力证据。

       (一)网格化管理与科层制

       科层制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现代组织管理形式,它的基本特征包括等级分明、规则明确且得到非人格化的执行及专业化分工等。作为一种组织管理方式,科层制体现了极强的现代工具理性特征,旨在提高组织效率,规范组织行为。科层制组织应如同一架精密的大型机器,有效处置公共事务。不过,作为公共行政组织的管理方式,科层制的有效性依赖于某些隐含的前提,如行政任务总能明晰地归属于具体层级和部门,公共事务的范围种类是一成不变的,组织成员确实可以做到非人格化等。然而,这些前提并不必然成立,于是“笨蛋一样的官僚”之说不胫而走,再造政府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现代政府组织应有良好的责任性、回应性,但职责不清、相互掣肘、效率低下、反应迟缓的科层组织在面对基层细微、繁琐、多变的事务时,缺点更暴露无遗。网格化管理则从强化科层或弱化科层两方面匡正了政府科层制。

       就强化科层而言,网格化管理对科层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将传统科层制的管理制度下延至基层网格,通过新设置多个层次网格的方式,将行政力量与管理制度向基层渗透,可以更好地细化管理单元,杜绝服务真空,提升管理效能。在网格化管理中,政府甚至有目的地将社会力量吸收到层级体系中,在网格长之外设置了河长、林长、楼长等“职位”,将社会力量组织化,实现“化网络为层级”,助推基层多种治理目标的实现。就弱化科层制而言,通过网格化管理,行政组织借助于信息的有效汲取和精确使用,可以让自身更为扁平化和网络化,有利于打破了科层制组织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将科层化政府机构转变为全面性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机构。同时,网格化管理强调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联动协作,如此科层制在保持其稳定性和纪律性的同时,也需要更加“柔性”,更多地关注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合作与协调。这些转变不但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效率,也使得责任与问责更加清晰可行,需求方与供给方直面相对甚至无间合作。同时,网格化管理所触动的变革也有利于“开放政府”等改革目标的实现。据上可以判断,网格化管理一方面体现了科层制理论中的工具理性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它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克服了科层制理论中的抽象化、非人格性、形式主义等弊端,让基层治理焕发了新的活力。

       (二)网格化管理与网络化治理

       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简称“网络”)也是当代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支柱,网络化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在互信互惠的伙伴关系上做到共享资源,共同实现公共价值;这突破了对突破传统治理模式造成的主体缺失困境,资源不平衡困境,信任困境和合作困境。网络化治理最直观的形式便是社会自治。网络化治理,有一种担忧一直存在:网格化中权力运行的一元化、科层结构的极致化、信息后台的神秘化,都可能构成对网络化治理的威胁。

       然而,从实践经验看,网格化管理与网络化治理并非简单的互斥关系。首先,网格化管理与网络化治理的功能虽有交叠,却也有着明显区分。前者既是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治理工具,亦构成当代基层治理的结构——基础设施。其本身高度依赖于合法的行政权力,本质上是由科层制拓展或变革而来;后者则是社会自治和政社共治的治理机制,其“底色”强调社会成员基于共同认同的规则和价值观,通过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等方式,实现对共同体(如社区)事务的有效管理和服务;拥有自治能力的社会力量也可与政府协同,对公共事务进行治理,但作为治理主体的社会力量依旧不完全依赖于外部权力或政府的直接干预。可见,网格化管理与网络化治理形成互补,才能完成社会治理完整拼图。

       其次,从社会参与及治理主体间互动来看,网格化管理强调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联动协作,这可能为网络化治理中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广泛参与提供了必要支持和重要途径。研究者发现,通过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精英群体的力量可以得到动员,陌生人社会的一盘散沙局面可以得到改善;通过组团式服务来组织动员网络中的潜在资源,无疑会促进网络成员对自身潜力的认知并强化网络中的信任和规范,也为社会成员学习认知互动机制、协同机制提供了学习场所。另一方面,网格化管理也可从社会网络中得益,例如可以直接吸纳社会网络中的骨干分子或采用社会网络中既有的习俗习惯,实现“自主性构建”和“合法性叙事”,弥补行政力量的不足,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有效性。

       当然,必须承认网络化管理与网格化治理之间毕竟是存有张力的。有学者认为,应“不仅重视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型,更应实现从网格走向网络,构建和完善多元治理主体间的网络关系和多元化沟通渠道,以此来解决行政化属性以及治理参与不足等造成的基层自治弱化等问题”。无论如何,科层制与网络化之间的冲突并不开始于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也并不总是加剧冲突,反而可能使咬死的齿轮松动。

       (三)网格化管理与运动式治理

       如果说以上两个方面阐述了网格化管理对全球性的公共治理方式的影响,那么,我们还必须强调网格化管理对富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治理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作用。毋庸置疑的是,运动式治理是执政党建政前后一直依靠的基本治理方式,这一方式也因网格化管理的出现而获得了新的工具支持。

       运动式治理是诸如政党、国家、政府或其他统治集团通过对自身政治权力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利用,以政治动员的方式自上而下地调动本阶级(集团)或其他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通过有序的群众参与,以专项治理的形式解决某些突发事件或难以通过常规手段解决的社会疑难问题,通过自上而下的动员整合起各方资源、注意力与力量分配,以突破原有官僚常规体制的方式来完成某一特定任务的治理方式。简洁地说,运动式治理通常是指以特殊权威打破常规科层机制,以动员的方式重新吸纳注意力和资源,用于完成常规科层难以完成的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时代背景对运动式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政府的目标从单一的经济目标为主,转向了五个文明并重,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建设需要新的动力机制;理性化、法制化与长效化、公民参与和协作治理等由此成为运动式治理的前景和方向。其次,大众化的运动式治理需要极强的意识形态力量加持,而在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改革开放时代,这一条件已经褪色,新的动员方式必不可少。最后,运动式治理通常具有事件性和阶段性、应激性和补救性的特点,存有不稳定性、被动性、有违法治精神等弊端。如何走向制度化和长效性,是运动式治理继续存续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网格化管理恰恰可能是现阶段运动式治理的有力支撑。其一,网格化管理可以让运动式治理“找回群众”,提高运动式治理的动员能力。借助于网格化管理工具可让群众参与到运动式治理中来并扮演重要的角色。其二,网格化管理能够在运动式治理中落实责任。通过网格化管理,运动式治理的主体责任不断向下延伸,具体分解到了基层行政人员、网格长、网格员等层面,甚至通过对社会网络的吸纳,将责任落实到公民个体。其三,网格化管理可以帮助运动式治理实现制度化。网格化管理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在科层内实现科层力量的稳定协同和治理资源的持续整合,在政社之间形成牢固的纽带,在社会成员中促进了对政策合法性的认同;这些实际上也是运动式治理制度化的要件。

       以上内容涉及了公共事务治理的最主要形式,也关注了中国独有的重要治理方式。尽管叙事挂一漏万,但应能说明,对于国家治理而言,网格化管理具备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可能是一种有意图的拓展。

   四、网格化管理的限度和发展趋势   

       对于网格化管理,一味地予以赞誉,显然是有失偏颇的。网格化管理在其运行中的绩效考核与问责的“专断”、数字化带来的权利挤出效应与权力扩张效应、网格化导致的行政挤压社会空间等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反思。

       首先,在网格化管理中,人员的主体性、公共服务定位、网格基础条件、网格管理的专业能力等问题极为复杂。出自压力型体制思路的绩效判定虽可简单化地解决这些问题,但也会加剧内卷化、目标置换、象征性执行等现象。同时,单一的行政问责方式与基层治理任务的复杂性也难以匹配。其次,网格化治理经常存在盲目依赖数字技术而忽视人的价值,导致本末倒置和价值缺失等系列问题,易导致权力的无序扩张,以致损害公民权利。例如,数字治理对于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往往会产生“挤出效应”,他们的诉求表达、对接服务的权利因此明显受损。同时数字化带来的权力扩张使得基层负担加重而效能下降,“碎片化、重复化和重叠化的数字系统和平台建设不仅没有减轻基层负担,还可能在短期内增加基层的工作量,进而影响该群体的工作效率”。再次,如前所述,网格化管理能深度渗入并有力改造基层社会,稍有不慎便可能挤压社会的自主性空间。这是因为网格化管理的主要是一种传统行政控制方式的升级版,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多是被动卷入管理活动,执行管理任务。侵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的居民自治原则,必然导致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初衷与目标的背离。

       就当下看,网格化管理尚存明显的限度,但我们有理由对这一已经表现出强大效能的治理工具抱有信心。实践一直没有停步,理论追踪和前瞻也不能止步。学者们普遍认为,就治理结构而言,未来的社会治理的机构将进一步朝着“一元导向、多线发展、多点突破”的方向演变。一元,即迈向精准治理,这是基本导向;多线,即空间上下沉到“网格”(网格工作线)、技术上提升到“线上”(智能发展线),力量上拓展到“多元”(社会组织线);多点,即同时在网格空间、智慧手段、多元力量参与共治。就治理功能而言,未来网格化管理的公共服务功能日益凸显,成为社区服务机制的重大创新实践。网格化管理的功能转型是基层治理理念转变的产物,也是针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而进行的主动调适。随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不断深化拓展,基层治理更多强调“服务性”而降低其“管控性”。就治理机制而言,未来网格化管理将更多依托于多元参与机制、价值共识与合作机制、社会资本与信任机制、利益共享与协调机制。总之,学术界普遍相信,经过治理结构、功能和机制的再创新,未来网格化管理终将在精准化与开放性、一体化与多元性、管控化与服务性、行政化与参与性、数字化与人本性之间找到自身的最佳位置。

       更广义地看,透过网格化管理,我们看到了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展和前景;通过网格化管理的研究,我们则看到了中国公共管理自主性知识的增长。今后,更多地将网格化管理与整体政府、综合性数字治理、跨部门协同改革运动等多元公共管理思想关联起来,实现实践的综合和研究的交汇,对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公共管理范式的进步都将是有益的。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有:

乡村振兴培训、社会治理培训、城市管理培训、履职能力培训、应急管理培训、社会保障系统培训、高校培训、两新培训、三新培训、生态文明培训、市场监督培训、纪检监察培训、农业农村培训、创新创业培训、非公企业、高校改革培训、三农培训、自然资源培训、县域经济培训、国土培训、长三角一体化、城乡协调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大数据、民营经济培训、医保培训、社保培训、国土空间培训、军人事务培训、能源培训等。


涉及培训系统有:

司法系统、教育系统、公安系统、财政系统、检察院、档案系统、工商联、卫健委、宣传系统、城管局、审计系统、档案系统、民宗委、人社局、管委会、编办系统、协会、网信办、文广旅游局、住建系统、卫健系统、医疗系统、金融系统、银行系统培训、城市管理、财税系统、地铁系统、电力系统等。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ggxypx

咨询电话1: 0571-56750081
咨询电话2: 0571-5613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