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浙江大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与民生工作专题培训班在浙江大学顺利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姚晨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开班仪式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傅彬主持。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建华主席台就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系统的90位党政管理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
从右至左,右三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洁;右四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姚晨
陈洁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与民生工作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阐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阐明了来浙江和浙大办班的优势,对全体学员珍惜培训机会、严守培训纪律提出要求。
姚晨向学员们介绍了浙江大学和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情况,重点介绍了我院在社会治理理论创新、社会治理法学、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我院为浙江省在社会治理与民生工作方面取得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强调把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强调省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惠及全省人民,浙江也因此走在了地方政府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全国前列。其中枫桥经验、宁波海曙探索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慈溪“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温岭“民主恳谈会”、武义村委监督委员会等多个项目,曾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成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的引领者。这些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与民生工作能全面契合,能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与民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与民生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