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优势学科和高端师资为地方立法教育培训服务--山东省地方立法培训班开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次数:78

      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是国家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配套和补充。法律体系的配套和补充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率先就省域层面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全面探索,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并强调地方立法“要为发展服务、要有地方特色、要为人民所用、要体现时代性”。习近平同志谋划“八八战略”时,就明确指出:“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都需要观念、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创新,都离不开法制的推进、引导和保障,都与地方立法工作紧密相关,都要求地方立法工作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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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上午,浙江大学-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班在我校紫金港校区开班,来自山东省、市两级人大立法领域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本群、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邬小撑教授分别代表培训班主办方和承办方出席开班仪式并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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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小撑介绍了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学科建设情况,特别介绍了公共管理、法学学科建设情况。邬小撑指出浙江省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根据《立法法》的授权,浙江省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显著,特色鲜明。浙江省出台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浙江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比如,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围绕“生态省”建设,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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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群为培训班作了动员讲话。王本群强调参训的人大干部在培训中一定要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练就过硬立法真本领,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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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课题主持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郁建兴教授为学员们讲授《最多跑一次—浙江经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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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杭州市委书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兼职教授王国平教授为学员门讲授《打造新型城镇化2.0的思考》。素有“垃圾教授”之称的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公共政策内参》总编徐林教授作为点评专家就城市管理立法与学员们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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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范柏乃教授为学员们讲授《社会治理创新与平安浙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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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中国立法学之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周旺生教授为学员们讲授《中国法治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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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代行政法学家,曾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为学员们讲授《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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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夏立安教授为学员们讲授《依法治国与法治思维》等系列讲座。
本期培训班是我院依托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政策研究院等6个国家政策智库、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国家“双一流”学科等强大学科优势和大师云集的师资优势,牢牢结合浙江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浙江大学培训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和全球化”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中国高端干部教育培训,为浙江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和终身教育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