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是国家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配套和补充。法律体系的配套和补充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率先就省域层面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全面探索,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并强调地方立法“要为发展服务、要有地方特色、要为人民所用、要体现时代性”。习近平同志谋划“八八战略”时,就明确指出:“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都需要观念、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创新,都离不开法制的推进、引导和保障,都与地方立法工作紧密相关,都要求地方立法工作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本期培训班是我院依托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政策研究院等6个国家政策智库、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国家“双一流”学科等强大学科优势和大师云集的师资优势,牢牢结合浙江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浙江大学培训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和全球化”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中国高端干部教育培训,为浙江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和终身教育建设作出贡献。
本期培训班是我院依托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政策研究院等6个国家政策智库、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国家“双一流”学科等强大学科优势和大师云集的师资优势,牢牢结合浙江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浙江大学培训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和全球化”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中国高端干部教育培训,为浙江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和终身教育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