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上的领导干部家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14浏览次数:74

在全国两会前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一次,改革试点将反腐的利剑,直指官员的枕边人、身边人,以先行先试的方式,以家风来正官风、正党风。这个意见从上海开始先行先试。

治理家族腐败刻不容缓

规范领导干部家属行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而具体的实践。从讲政治规矩,到端正家风,中央正在从源头上扎牢防止“家族腐败”的制度笼子。

为什么要通过这样一个专门的《意见》来规范家风?其原因就在于当前官员家族式腐败已经不是少数案例。许多官员的腐败之路上,不难发现其家人包括妻女、兄弟等人的身影,甚至出现了“父子兵”、“夫妻档”等现象,有很多落马官员协同妻子、亲人受贿贪污,还有些党员干部出于侥幸心理,或阳奉阴违,或模糊边界、故意装傻。一旦出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家属身上。有的人喜欢跟官员或是通过家属与官员迂回接触,不为别的,就是看中了官员手中的权力。这也说明,领导的权力本身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容易产生腐败,如果不受制约就容易滋生腐败。

靠制度,也靠家风

为什么家族式腐败容易发生呢?很多人,在单位和外面很有定力,但是一回到了家,却不能正确处理与配偶和子女的关系,甚至可能受到配偶和子女影响,渐渐滑到腐败中去。有的腐败案例就是在家庭或是情人的影响下发生的,直到被查处才后悔莫及。

需要指出的是,事实上,对于官员亲属经商,国家法律和中共党纪此前早有明文禁令,因为这并非只是官员家事。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中,也明文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但是,在这么多规定之下,还是有许多官员亲属不仅经了商,而且经了大商,办了大企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这些好的制度在执行过程当中并没有步步执行,执行力度不够,让官员在经营权力时钻了空子;另一方面,就是家风出了问题。一人贪腐,绝对是祸延全家啊。一些人的家风出了问题,出了一个腐败官员,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也损害了整个家庭。出个贪官,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更何况,有的还是全家贪腐,后果更加严重。

“牛栏关不住猫,牛栏关不住虎”。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就能推动党风政风、家风社风的建设,就是抓住了“牛鼻子”、抓住了“关键少数”。

家族式贪腐是非常隐蔽的,相对来讲取证比较困难。如果没有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公众很难知道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情况,自然无从监督。所以,不仅要建章立制规范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还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让公众得以充分参与监督,成为重要的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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