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培训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14浏览次数:99

7月27日,为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由天桥区环保局和我院共同举办的“浙江大学——济南市天桥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培训班”在我校西溪校区举行。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济南市天桥区环保局局长杨奉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典礼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翟晶支持。区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财政局、绿化局、街道办事处等负责人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专家们结合生动典型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透彻的诠释。内容就当代世界政治格局与中国外交策略、新《环境保护法》解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现状及对策、预防职务犯罪与提高抵御职务风险能力、大气污染防治(雾霾的成因及治理)、当前中国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等几个方面展开。另外还将组织学员参观考察桐庐县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干部培训,让学员充分认识到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并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将进一步增强环境法制观念,提升环保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际指导意义。
/
/
28382368_1383732883867_1024x1024it.jpg